2006年9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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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 失职的“猫”亦难逃法网
林捷
诸暨市陶朱街道跨湖桥村3户村民骗取65万余元拆迁补偿款被判了刑(详见本报8月29日报道),浑浑噩噩地发出这些补偿款的责任人也没能逃过刑罚。日前,经诸暨市检察院公诉,该市原房屋拆迁办公室主任、房屋拆迁安置所所长胡某,因玩忽职守和受贿,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6个月。据查明,胡某在任职期间,先后收受贿赂2万元。